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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高技能人才培养类(6项)

创业山西 2022-11-17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西省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清单共分为单位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能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创业服务五大类。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类共有6项政策,详情如下。



 01 

政策名称: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助
享受对象:企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
申请条件:企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
执行标准:对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2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高级技师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享受期限: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各级人社部门


 02 

政策名称:一次性建设补助
享受对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申请条件: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执行标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建设补助500万元;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建设补助200万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省级人社部门


 03 

政策名称:一次性建设补助
享受对象: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请条件: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执行标准: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建设补助20万元;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省级人社部门


 04 

政策名称: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享受对象:企业
申请条件: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执行标准:补助标准一般按照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4000-6000元。培养期满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经考核鉴定不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享受期限:补贴期限与约定培养时间相同,最长不超2年。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各级人社部门

 05 

政策名称:职业技能竞赛及集训补助
享受对象:有关地区(单位)
申请条件:承办、协办由国家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世赛、国赛山西选拔赛和承担世赛集训任务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山西集训基地。
执行标准:根据年度竞赛计划和预算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享受期限: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省级人社部门

 06 

政策名称: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补助
享受对象:获奖选手
申请条件: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集训的选手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
执行标准:
 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集训的项目给予2万元补助;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对获奖项目的教练团队按相同对应标准给予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二类大赛一、二、三等奖、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的补助,对获奖项目的教练团队按相同对应标准给予补助。
 对通过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选手给予2000元的补助。
享受期限: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省级人社部门


备注 

1、五类人员是指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对煤炭钢铁去产能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法【2016】111号)执行;


3、对就业扶贫有关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29号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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